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成都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会、教代会工作实际情况,设立文体工作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二、文体工作委员会在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有计划地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以丰富教职工生活,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根据教职工对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不同要求,组织好各类教职工体育和文化艺术活动小组,充分发挥具有不同爱好的教职工的积极性和特长。
(三)加强对现有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活动场地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活动,为教职工服务。
(四)加强对基层工会文体活动的指导,做好文体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五)配合其他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认真组织策划相关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竞赛。
(六)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文体工作水平,不断扩大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