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推进民生关爱工程,让广大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关爱教职工计划》,现予实施。
关爱教职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关心关爱广大教职工,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创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教职工愉快工作、幸福生活、健康发展服务,着力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和谐工作生活体系、营造和谐校园氛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实施对象:全校工会会员
二、计划项目:
1、“巾帼·春蕾计划”,关爱妇女儿童,促进社会和谐。
(1)每年对女性教职工进行“三八妇女节”慰问,由各分工会组织丰富多彩的妇女节庆祝活动。
(2)每年为女性教职工会员购买“妇科重大疾病保险”。
(3)对未满14周岁的教职工子女进行“六一儿童节”慰问。
2、“绿树计划”
(1)本人患病(门诊医疗费原则上不考虑,特殊情况除外)因医疗费用自付部份开支超过本人月收入2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会员可向本人所在分工会提出申请(附相关医疗费用凭据),经学校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讨论审核公示后发放慰问金。每年审核一次,各单位分工会对教职工提出的申请经初步核实后,在当年10月前统一提交校工会。
(2)教职工因病及生育住院的,由教职工所在部门分工会组织探望。住院天数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计发,给予20元/天的补助,最高补助天数不超过30天。
(3)关爱新进教职工。由人事处牵头,校工会及相关部门联合召开迎新会,了解新进教职工的困难和需求,引导他们更好的融入新岗位。校工会向新进教职工发放慰问金。
(4)关爱退休教职工。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组织退休教职工退休座谈会,发放学校纪念品及慰问品。
(5)为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增强教职工抗风险能力。校工会每年为全体在职教职工会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因意外造成的各种伤害,根据保险条例规定获得一定保险赔付。
(6)关爱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各部门工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会员进行生日慰问。每年年初由校工会根据在职教职工会员实际在校情况,一次性将慰问金发放到各部门工会,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校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统筹使用。
(7)送温暖,慰问学校优秀教职工及困难教职工代表。校工会每年“五一”牵头组织慰问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每年春节前牵头组织慰问生活困难教职工代表。
(8)创造条件增加文艺、体育活动,热心搭建教师间交流、沟通的平台,组织专题性的热点讨论与多种形式的沙龙,在交流、沟通中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分享经验、共同提高。
(9)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健全教职工健康档案。每年由学校组织对40岁以上教职工进行体检,每两年组织对40岁以下教职工进行体检。开展多种健康保健知识普及活动。
(10)加强“教工之家”建设,开辟活动、视听、阅览和交流空间,逐步添置健身器材,为教师闲暇时间的文化娱乐、健身锻炼等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
2015年5月